我是金泰亨!我的目標是成為跟科南一樣的偵探!
嗯…所以我現在在偵探事務所當一個偵探實習生。
啊對了,這是一個地下組織吧!就是Under Table的那種,檯面上叫做刑事鑑識中心或鑑識小組之類的。
我的老闆是個看起來老奸巨猾的中年男子,另外公司裡還有一個比我晚一天出生但比我資深的女實習生,叫阿米。
事務所裡就只有我們三個了,小的可以。
「泰亨啊!這個案件就交給你跟阿米了。」老闆說道,看起來他沒有要出馬的意思。
「老闆你呢?」阿米挑眉看著老闆,像是想打他的樣子。
不是我在說,阿米個性大膽又直接,超豪邁的。
「在背後輔助你們啊!」老闆也白目的回答。
這就是他們的相處模式,我也習慣了。
因為我沒有駕照,所以阿米騎著機車載我,風塵僕僕的趕到上天宮附近的公廁旁,鑑識小組的人都在那裡了。
「這個很可怕喔!」一個刑警大哥這樣提醒我們,但阿米還是大膽的跨越封鎖線,進到那公廁裡,我只好也硬著頭皮跟進去了。
我不是怕兇案現場,而是這裡的氣氛真的很詭譎。
那是一個被層層包裹的…頭顱,被食鹽、內褲、短褲、T恤、外套、飼料袋、超商塑膠袋及賣場塑膠袋包裹著。
我被嚇到抓著阿米的手躲在她背後,卻被她撥開嫌麻煩。
「泰泰你去採證。」她說。
「什麼?!」我驚呼。
「你怕啊?」
「我怎麼可能怕!我金泰亨可是男子漢,天不怕地不怕…。」
就是怕這種駭人的東西!
我戴上手套跟著大哥去蒐證,所有證據都蒐集完了,還是不敢去動那個頭顱。
祂被冷藏過,雙眼凹陷,從下顎處被切除所以沒有脖子,看起來真的很可怕!
根據一封寄到警局的匿名信,死者叫林思。DNA檢驗結果也證明這信所言不假。
信上沒有指紋沒有地址,連字體也是列表機印出來的,無從查起。
「林思以前叫林惠,改名很久了。」阿米坐在給我們騰出來的辦公室裡一邊查,一邊喝著珍奶。「但大家都叫她阿惠。」
我咬著吸管回答,還翹腳。「有什麼不對?」
她打了我的腿,示意我把腿放桌上是一件很沒禮貌的事,尤其桌上還有她正在吃的雞排。「你當實習生這麼久了,還沒有一點感覺啊?這表示沒人知道她改過名。」
「說不定是習慣啊!習慣叫她阿惠就改不過來了。」
「我覺得不是。」她自信一笑,馬上訂了兩張高鐵票帶我北上。
她的直覺一向準確,我也就跟著她走了。
一出高鐵站,那個人潮跟臺南完全不一樣。
「哇!新北就是不一樣啊!」我驚呼。
那個人潮跟穿著,甚至是空氣都不一樣耶!
而她一臉鄙視。「你沒來過是不是?」
「沒啊!」
啊就沒來過,當然要驚呼一下才對得起自己。
她扶額,拽著我的手臂。「走吧!」
「走去哪裡?!」
「飯店啊!剛剛你睡著的時候我已經訂好了。」
不愧是阿米!辦事能力就是棒!
不過當我看到房間只有一張雙人床時,又對著她驚呼了。「為什麼是雙人房啊!」
「要省錢好嗎!不然老闆會積欠我們薪水。」她理所當然的樣子,從行李裡拿出一條被子鋪在地上。「你睡床吧!」
想不到她還有這麼溫柔的一面,但...有床能睡當然睡!
吃過午餐後,我們到林思的住處附近打聽,而阿米的直覺果然沒錯。
鄰居都不知道她改名叫林思,而是用阿惠稱呼她,所以寄匿名信的人一定是林思的熟人。
這就對了,林思與她二哥林富同住,這不用什麼證據就覺得林富嫌疑最大。
突然覺得有股視線一直盯著我們,我四處張望卻沒看到可疑人物。
晚上我們跟鑑識小組的大哥們一起吃飯,順便把得到的資訊告訴他們,互相交流一下。
大哥相當熱情,倒了杯啤酒過來。「泰亨,喝啊!」
但我從來就不碰酒的,而阿米看見我的為難,替我擋了許多次,結果最後醉到不省人事,還讓我背回去飯店。
雖然看過裸屍什麼的,可是我畢竟還是個未經人事的二十歲少年,扒光阿米的衣服也是匆匆幫她洗澡換衣。
嗯…不過我還是看見她姣好的身材…,又白又嫩...。啊!我在幹什麼!
我好不容易才把她抱到床上,而她抓住我,我嘴唇一熱,初吻就這麼被奪走了。
她剛剛吻了我?!我的初吻被奪走了怎麼辦?!啊啊啊啊啊!
我只能坐在床邊,腦袋一片空白。
「頭好痛…。」一覺醒來,阿米捂著頭喊痛,看見縮在一邊小沙發的我,一臉狐疑。「你幹嘛縮在那裡?」
我哭喪著臉,像被她奪走貞操一樣。「妳要對我負責...。」
「負責?我看你也穿得好好的啊?」
「我的初吻被妳奪走了啊!」
她說的理所當然,起身搖搖晃晃的走往浴室。「那也是我的初吻,大不了我委屈一點當你女朋友,照顧你這個弟弟。」
「我可是大妳一天出生!」
她又按著太陽穴,看來是嫌我吵。
我把她扶回床上,蓋好被子。「妳等等,我去買個止痛藥。」
但等我回到房間時她不在了,手機也不見了,就當我以為她可能出去走走而已,才在桌上發現有張紙條。
“小偵探,來找你的女朋友吧!”
又是列印的字體!這是趁人之危啊!而且以前辦這些案子都是阿米帶著我的,現在我要怎麼找到她?我剛有女朋友不到幾小時就要恢復魯蛇了嗎!
我急忙打了電話給鑑識小組的大哥和老闆,前者說要幫忙查出阿米的位置,而老闆說找到阿米後就收手,別再理這案。
現在我終於知道這真的是個危險的行業。
鑑識小組的大哥來了電話,他說有找到阿米手機的訊號位置。
還好這丫頭昨晚聚餐前玩寶可夢後就沒關定位。
「泰亨啊!這可能是歹徒故佈疑陣,阿米也可能在別處。」大哥說。「你先去調監視器畫面,我們去那個地點找找。」
「好!麻煩你們了!」我很急忙,但又突然有個想法...阿米會不會其實還在這飯店裡?
阿米總告訴我,有時候要相信自己的直覺,有可能那會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。
「拜託嘛~!」我跟櫃台姊姊撒嬌著,我發誓我這輩子除了對我媽還有阿米撒嬌外,是不可能這麼出賣我的美貌的。「我妹妹跟我玩捉迷藏,好像躲到別人房間裡了,就給我鑰匙嘛!」
會對阿米撒嬌是因為要她給我買吃的,沒別的意思了,但我想接下來我可能會更常對她這麼做的,在她平安回到我身邊以後。
順利拿到鑰匙之後,我換上員工制服直接到最頂樓的房間去找。
也許犯人會反其道而行的把阿米關在房間裡,而不是地下室。
就當我要開啟其中一扇房門時,另一間的門被踹開了。
「媽的!下手這麼重還把我關在這裡!」
這是阿米的聲音。
我衝上前抱住她,所以沒發現後面有人,是阿米把我推開我才看到那個人正是林富。
「給我來吧!我可是練過跆拳道的。」我擋在她身後。
「何不一起?」而她自信一笑。
於是我們兩人合力制伏了林富並報警處理,阿米直接坐在他身上,見他要醒了再把他打昏,手裡拿著我的手機登入她的帳號,正在抓寶可夢。
「這裡有哥達鴨!」她驚呼。
我蹲下身來戳了戳她額頭。「都這時候妳還玩!我有多擔心妳知不知道啊!?」
「我知道啊!」她伸手抱著我頓了頓,而我感覺到肩膀有些濕潤。「差點就以為...再也見不到你了。」
很久以後,林富的判決出來了,也宣告結案了。
“林思精神不穩定,常濃妝打扮的對人傻笑,並利用性交易來換取金錢,甚至把那些男人帶回家,而林富對此不滿又經濟困難,於去年開始幫妹妹保了巨額險,兩種原因之下而將妹妹掐死。身為廚師的林富用菜刀將她肢解,頭顱用食鹽醃起並將其餘屍塊絞碎後用水稀釋並沖進排水孔。法官考量理由是林富對母親孝順,且林母已經喪女,若判處林富死刑,無疑再度剝奪其子,判處被告無期徒刑。”
「他怎麼能逃過死刑!?」阿米氣到想砸了電腦。
「好了,喝個珍奶消消火吧!」我把剛買回來的珍奶放她面前,在她唇上一吻。
這才是真正讓她消氣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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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取材自轟動一時的醃頭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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